【09.09-09.19】114-1校總區社團國際性活動補助
一、 收件時間
114年9月9日(二)至114年9月19日(五) 17:00前
二、 申請資格
1. 社團當學期需於社團資訊系統完成登記。
2. 同一活動不得重覆申請校內不同單位之補助,如追查發現重覆補助將追繳補助款項。
三、 補助活動類型
1. 本校境外學生社團辦理之學術、文化活動。
2. 本校學生社團辦理國際交流相關,促進本地學生與境外學生交流之活動。
四、 活動辦理期間
114年8月31日至114年12月1日(一)辦理之活動。
五、 申請流程
1. 於社團資訊系統建立活動單,標題為「114-1學期OOO社國際性活動暨補助申請」。
2. 將活動單、經費申請表(請參考附件一)於9月19日(五) 17:00前交至課外活動指導組。
3. 待審查後,由課外活動指導組統整公告補助結果及核銷截止日期於網頁。
4. 憑據具臺大統編(03734301)之有效單據及成果報告(請參考附件二) 於12月5日(五) 17:00前至課外活動指導組核銷。
六、 核銷須知
補助皆為事後核銷,核銷期限至114年12月5日(五) 17:00止,逾時不候。
若有任何其他問題,請聯絡李小姐(chiehlee@ntu.edu.tw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