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09.09-09.19】114-1校總區社團國際性活動補助

 

 

一、 收件時間

11499()114919() 17:00

 

二、 申請資格

1. 社團當學期需於社團資訊系統完成登記。

2. 同一活動不得重覆申請校內不同單位之補助,如追查發現重覆補助將追繳補助款項。

 

三、 補助活動類型

1. 本校境外學生社團辦理之學術、文化活動。

2. 本校學生社團辦理國際交流相關,促進本地學生與境外學生交流之活動。

 

四、 活動辦理期間

114831日至114121()辦理之活動。

 

五、 申請流程

1. 於社團資訊系統建立活動單,標題為「114-1學期OOO社國際性活動暨補助申請」。

2. 將活動單、經費申請表(請參考附件一)919() 17:00交至課外活動指導組。

3. 待審查後,由課外活動指導組統整公告補助結果及核銷截止日期於網頁。

4. 憑據具臺大統編(03734301)之有效單據及成果報告(請參考附件二) 125() 17:00前至課外活動指導組核銷。

 

六、  核銷須知

補助皆為事後核銷,核銷期限至114125() 17:00止,逾時不候。

若有任何其他問題,請聯絡李小姐(
chiehlee@ntu.edu.tw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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